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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鲜,龙虾,螃蟹,基围虾,象鼻蚌等等这些是很多人的最爱,吃这些的时候,烹制之前都要求是活物

我其实从来不是讲究吃的人,要说吃,真的有点力不从心。只是那天看了博友张忆的文章《说吃》,忽然也想写点啥。

张忆文开篇就写到“说到吃,曾经有一段时间,我几乎走火入魔。无论走到哪里,我都会钻头觅缝地去寻找当地最好吃的东西。其中包括上海的私家菜,北京的胡同餐馆,珠海的食神。就连深圳一家开在住宅小区楼上的私房菜,还有成都郊外的风味园,我一家都不放过。至于云南山里的特色菜,天目山的竹笋,九华山的黄精,以及东北的松蘑等等,我几乎都揽入口中,尽情享受。这还不说厦门南普陀寺的素席,广西桂平洗石庵的斋菜,以及山西五台山的全堂斋了。
吃不说,我还专门跑去报名学厨师证。从选择各种食材,包括海陆空的,到刀功,簸锅,红白案。还有什么冷盘热菜,烧炒炖煎熬,我无一不会。我不仅会,还会使用各种不同的油,像橄榄油,葵花子油,南瓜子油,茶树油,葡萄籽油,米糠油等等油。就像京菜一瓶醋,可烧出一块肉,其味美妙无比。像一个白菜,可做出一桌菜来,我也很拿手。除此之外,我还会腌咸菜。常常一个腌菜炒肉,就让很多人折服。”
就是这么一个爱吃会吃的人,后来忽然得了肠胃病,还胃出血,肠胃病折磨了他好些年之后,他习惯了粗茶淡饭,身体才慢慢恢复过来。他还曾经专门到一个偏远小庙里断食了十日,经历了饿的苦,忽然人变得轻松自在后,他从此断了对食的欲望。
读完这篇文章,忽然想到现在不管在网站专门论坛,还是微信上,到处都有人晒自己尝试到的美食或者自己动手制作的美食,很多人也已“吃货”自居,很为自己能吃会吃感到自豪骄傲的样子。
中国人也许真是个天生好吃的民族,不要说有八大菜系,即使到各乡各县大概也各有各的吃饭。请客吃饭总是满满一桌子的各式菜肴,我的印象中,吃得干干净净的宴席基本是没有的,很多时候都是剩下很多,暴殄天物无处不在。
中国人的财富很多时候都消耗在嘴巴上了,家里可以乱七八糟,衣服可以穿的毫无章法,唯独嘴巴是不能亏待的。

小时候的味道

小时候住在乡下,那时候的日子是很清贫的,我印象中好像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到鸡鱼肉蛋。平日里吃的,我记得我们那个地方,喜欢把生的红薯都切片,在太阳下晒干,然后储存下来,红薯干煮稀饭是那个时候常吃的早餐,现在据说红薯极具营养,看来倒是吃对了。老妈常常提起的一个故事,是邻居家的爷爷总是对家里的孩子说:孩子们,一碗粥只能吃一根盐水豆角。
因为在乡下,小时候吃过的活物,大概泥鳅,黄鳝,螺蛳,活鱼之类的,也是我喜欢的。
那时候连水果也是很少吃的。我记得的最美味的水果就是甘蔗,用牙把蔗一段一段咬下来,在嘴里细细咀嚼著,那个甘甜的滋味仿佛现在还留在心底;还有莲藕,生著吃莲藕才能体会到藕断丝连的感觉;煮熟的莲角是粉粉面面的感觉,也是我爱吃的;对了,还有落花生,那些新鲜的,刚从田里捞出来的花生,煮熟了,也是相当好吃的……
其实这几样,也是我至今仍然爱吃的食物,只可惜再也吃不到小时候的那种美味的感觉。
也许是天生吧,也许是小时候家穷并没有啥好吃的,我对吃一直没有太大的欲望。每次过年,家里总还会有鸡鸭鱼肉的,或许就是人说的年饱,每当这个时候,我反倒啥也吃不进去了,只能吃些粉丝,红薯圆子,被家里老人说成是无福之人。
即使现在,每天家里也是充斥各式糖果饼干点心,水果,可是我也并不贪吃,偶尔会磕个瓜子或者吃个花生之类的。一般都是一日三餐,吃饱就足矣。
现在也有种说法,吃的太饱并不健康,只是很难拒绝老妈每次盛给我的满满一大碗的饭菜。虽然早已时过境迁,我想老妈的潜意识里,我们还是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吧,所以,每天忙碌三餐,一定要让我们吃饱,是她老人家对我们爱的最大体现了。

不该吃的美味

长大以后,在深圳广州生活的那些年,吃了不少山珍海味,也吃了不少今天看来很变异的所谓美食。
记得有一次请一个过去的朋友吃过蛇肉,其实,我从来没觉得蛇肉有啥好吃的,总是有人请吃,也就吃了。那次是我请客,请一个曾经相爱过的人。请他吃饭,无非就是想证明,我现在活的很好,也想证明自己的大度。事实上,我也的确是大度之人,并不容易记仇。两个人吃了一餐蛇肉,蛇肉依然不觉得有多好吃,汤倒是鲜美的。花了500多元,也就算在旧人面前拽了一把而已。从此,爱也好,恨也好,烟消云散。
作为一个云英未嫁的女孩子,总还是别人请我吃饭的时候多。印象比较深的一次是,随一行朋友开车去三水,吃了一桌禾花雀宴。那个时候,能吃禾花雀的人大概也是非富既贵的人了,那个装潢还算典雅的餐馆也是人满为患。说是禾花雀宴,满桌子10几20道菜都是用禾花雀烹饪的,肉嫩汁鲜,味道也真是很不错。
后来看报道说,禾花雀有着黄黄的胸肚,叫起来叽叽喳喳,身材只有不到巴掌大,这是一种可爱的小生灵,被中国食客称为“天上人参”,认为大补,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禾花雀遭到了灭绝性的捕杀,听说现在禾花雀已经濒临灭绝。罪过啊,罪过,为了自己吃过这样的小生灵忏悔。
还有一次,在一个乡下的餐馆里,吃了一桌全猪席,照说猪肉这个东西也并不稀罕。稀罕的是那家餐馆的吃法,他们号称所有的材质都是最新鲜的,会把还活蹦乱跳的心脏搬到食客的面前,让食客确认这是真材实料的。现在说起来,也真是够残忍的事了。
虽然我不好吃,但是那个时候,也是喜欢到处尝鲜,几乎无宴不参加。我自己比较好的就是海鲜,龙虾,螃蟹,基围虾,象鼻蚌等等这些都是我的最爱,吃这些的时候,烹制之前都要求是活物。
到了国外之后,因为从小养成的中国胃,自然还是喜欢吃中国口味的东西。有了信仰以后,我已经戒掉了吃活物的习惯,偶尔还会嘴馋,也就是从中国超市里买冷冻的北极贝之类的。最爱的还是霜打过的上海青,还有菜心,或者是雪里红炒毛豆之类的家常菜了。
正像张忆文中说的,到了海外“领略了各国美食,我才发现自由的国度,人们对吃总是尽量的以简约营养为主”。出来这么多年,参加过洋人公司举办的派对,公司合作伙伴之间的派对,普通美国人家里的派对,每每我都有一个感觉,就是吃的真是简单,当然,最后都少不了甜点,我其实常常担心那些肚大腰圆的人是否能够吃饱,看到他们最终也就和我这样的基本食素者,吃差不多分量的午餐或者晚餐,或者回家之后还要饱餐一顿薯片之类的?即使是高档的餐厅,每份主食看着很漂亮,但是分量真的不多。
当然我知道张忆的文并不是单纯说吃这么简单,就像他文中最后一句所说的“而我们难道最后,只剩下吃了么!?”虽说“食色性也”,作为人,如果生活中只剩下这些的时候,是可喜还是可悲呢?依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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